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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建设背景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提出要理顺城管执法体制,提高执法和服务水平。
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决定》指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其中明确指出:“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和信息共享,提高执法效率和规范化水平”。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纲要》提出要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2015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指出:加快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档案信息化建设,依托信息化技术,综合利用视频一体化技术,探索快速处置、非现场执法等新型执法模式,提升执法效能。
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指出,要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执法信息管理,及时准确公示执法信息,实现行政执法全程留痕,法制审核流程规范有序。充分利用已有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逐步构建操作信息化、文书数据化、过程痕迹化、责任明晰化、监督严密化、分析可量化的行政执法信息化体系,做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
项目优势
1. 云大物移的技术应用
综合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从日常执法管理、执法办案和执法监督需求出发,构建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五位一体”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精细化执法管理、智慧化执法办案、智能化执法监察等完整覆盖综合执法全业务,助力打造新型“互联网+”法治政府,建立健全阳光执法、文明执法新体系,构建新时代综合执法新模式,新方向,新形象。
2. 人车物事泛感知,助力执法监督实时化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依托移动执法终端、执法记录仪、便携式车载动态取证系统等完善的执法装备,实现人车物事泛感知,为日常执法监督工作的开展实现实时化。在法治政府建设大背景下,对每一个执法人员、每一辆执法车辆、每一个执法案件、每一个执法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督,以监督促考核,助力法治政府阳光执法体系的建设。
3. 基于移动互联的综合执法业务体系
打造基于移动互联的移动执法APP,涵盖所有执法工作生态圈,通过一个app实现所有执法工作的移动办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移动化、扁平化、实时化的基于移动互联的综合执法业务体系实现对执法活动全过程跟踪记录,提升日常执法工作效率,确保执法工作依法进行,有据可查。
4. 面向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全过程监管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对执法依据的预先梳理,能够防止用错法、用错条款、处罚不当等行为的发生,通过全过程记录制度丰富了执法过程的事中监管,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和相关管理办法,法制部门需定期对执法案卷进行评查工作,以此打造事前、事中、事后的执法监管工作体系。
5. 创新性的法律法规编码体系
为有效帮助执法队员用好法、用对法,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结合部门权力清单梳理相关支撑的法律法规,通过对法律法规进行结构化编码处理,执法队员选择相应执法事项后,系统自动关联违则、罚则、自由裁量标准等,不再需要执法队员花很大功夫去查阅资料,也可以作为日常学法的工具,从源头保障法律的执行能够公平公正。
6. 针对人车物事的精细化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针对执法人员、社会主体、执法车辆、执法设备、服饰、勤务等分别进行专项管理,实现执法日常事务的全面化管理,同时通过全面化的管理子系统打造执法日常事务工作的信息化与精细化,以此辅助执法办案工作及执法监督工作的有效开展。
7. 智慧化的执法业务工作办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执法办案、法制业务全流程在线办理,通过标准化、常态化的工作模式,能够有效、及时发现并应对执法过程中出现的文书制作不规范、处罚结果不公平、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通过统一的在线办理平台,依托移动端+PC端的“两端”应用模式,让执法办案质量更有保障,让法让法制业务开展更顺畅,由此提高执法办案水平,提升执法部门对外形象。
8. 动态转换三级预警机制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建立动态转换三级预警机制,对每一个案卷预先设定处置时间,案卷在立案、处置时限过半、超时未处置分别呈现绿、黄、红三级警示状态;对每一个社会主体进行三级预警,执法人员根据各领域的巡查标准对绿、黄、红三级预警主体实施不同频次的巡查,同时社会主体的预警级别根据巡查发现问题的次数和问题类别可进行三级动态转换。通过“绿黄红”三级预警机制,有效敦促执法人员按时办案,提升执法办案效率,有效督促社会主体遵纪守法,提升市民服务满足感。
9. 全面规范化的执法流程
“法无授权不可为”,执法队员在日常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法定要求进行执法,往往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执法流程没有按照法定要求操作,为提升执法规范性和合法性,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要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严格按照自由裁量权标准将案件受理、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等执法环节在平台中建立规范化的执法流程,规范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要求,从源头上约束和规范执法行为。
10. 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
将具有裁量幅度的各种执法行为的裁量权进行细化、量化,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在系统中严格设定自由裁量情形和相对应的不同裁量幅度范围,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以最大限度地压缩执法人员手中的“弹性空间”,实现将“放在抽屉中”的自由裁量权,拿到桌面上来。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通过严格规范自由裁量权,可以较好地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使行政相对人能够对号入座,自觉接受处罚,从根本上消除因条件模糊、人为因素,造成行政自由裁量的随意性和不公开、不公正性。
11. 执法全过程记录
与以往执法过程记录不同,传统综合执法大量检查工作无记录,行政处罚工作大部分采用纸质文书存档形式,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努力打造基于时间、空间、音频、视频、文书一体化的完整证据链,实现执法音视频、文书在执法平台中全记录,可查阅,以科技手段打造执法全过程记录新模式。
12. 法制审核全贯穿
围绕执法流程构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业务流程,设置法制审核结点,以实施机构负责人、法制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三级审批为核心,逐级审批,实现法制审核的全贯穿,有效促进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
13. 数据分析智能化
基于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执法数据资源中心,对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案件、权责清单、法律法规等以时间、空间、数量等维度进行聚类分析、研判,为部门三定方案修订、权责清单修订、地方立法等提供科学数据支撑,结合大数据为热点敏感问题进行信息收集、部门人员量化考核、依法行政考核等提供实时动态数据支撑。
应用场景
1、执法办案,一线队员可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诸如执法办案、诉件处理等业务的“两端”(PC+移动)办理,有效促进执法时效。
2、督察考核,督查人员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可实时进行督察考核,及时发现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和优化,与执法形成完整的闭环,促进整个执法工作能够健康运行。
3、法制审核,法制人员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可实现执法案件的法制审核全贯穿在线办理,有效促进法制审核全过程记录、可回溯管理。
4、执法管理,人事人员可依托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实现诸如执法队员考勤管理、档案管理、人员管理等日常执法管理需要,实现执法管理的精细化。
5、社会公示,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可面向社会公众,为居民提供一个信息平台和交流平台,居民可以通过平台进行建议、投诉、举报等,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发动大众参与城市管理,成为落实大城众管的有效抓手。
6、综合指挥调度,领导可通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监督管理平台可从执法队伍、执法人员、执法案件等方面宏观把握执法总体情况,领导能实时查看最新上报的案件和今日高发问题、问题类型分布等统计数据,便于对其管辖区域内的综合行政执法状态进行精确把控,同时可实现对全区执法的实时综合指挥调度。